郭昱晴昨(26)日在臉書曬出多張照片,只見有2張是收到匯款的截圖,她透露,一位酸民在臉書用「極其惡劣」的字眼謾罵她,雖然對方是用假名,但是真實身分仍被搜出,讓她怒告上法院,最終判決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不僅遭判加重誹謗確認拘役40天,每月25日還會被扣除三分之一的薪資支付罰金,讓她直呼「這惡人為自己的罪行付出的一點代價罷了!」。
而郭昱晴今(27)日再度發文,表示自己為了向另一位酸民提告,戴著兩層口罩,6小時內來回台北與屏東兩地,無奈表示「女漢子我也是醉了」,不過,這名被告事後態度良好,「也已為自己的錯誤負責付出代價,在這就不再苛責了!」,並呼籲大家「大家都在學習,網路發言請謹慎小心,不然一字千金不是開玩笑的」,並在留言處表示「有容乃大只能用真心道歉,態度良好的人身上」。
郭昱晴今(27)日再度發文,表示自己為了向另一位酸民提告,戴著兩層口罩,6小時內來回台北與屏東兩地。(圖/翻攝自郭昱晴臉書)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力挺她,留言表示「支持老師」、「俠女萬老師為民除害」、「這種案例必須高調,許多台灣人自以為的言論自由與法律認知一直是衝突來源」、「在網路上發言,不管你是什麼立場,或者你有多反對對方的立場,基本的尊重還是要的」,有網友開玩笑表示「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嘴臭容易讓別人產生被動收入」,郭昱晴也幽默回應「是⋯被罵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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