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對於一些屢次酒駕違規的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將公告其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規劃自111年4月28日起於網站上公告。
交通局說明,4月28日初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5位,他們皆是在109年至111年期間第1次酒駕,又於111年4月初第2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
交通局指出,配合酒駕新法施行,已於交通局官網上設立酒駕累犯公告專區,相關的公告依中央規定,揭露駕駛人全名、照片等個人資訊,以抑制酒駕及悲劇發生。
交通局呼籲,除了勿酒駕外,也提醒勿宿醉上路,如需赴飲酒場合或飲酒後隔日,可以善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飲酒後可以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以免酒駕違規,除需繳納罰鍰,吊扣(銷)駕駛執照、參加道安講習外,累犯者並將公告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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