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表示,他每次報信箱給別人時,都會把「@」稱做小老鼠,不過這個符號應該有正式名稱,而且符號明明也長得不像老鼠,因此想詢問該符號的正式名稱是什麼?
許多網友熱心解答,「@」符號應該唸作「at」,「at,但真的唸出來以後10個有8個會回你『蛤』」、「正式名稱就at,聽過1、2次就知道了」、「at,但普羅大眾會叫你說小老鼠,說at人家聽不懂」、「在外商講小老鼠誰聽得懂」。
「@」的正式名稱為commercial at,不過一般讀作英文單詞「at」。而根據其外形,在台灣普遍被稱為「小老鼠」,另外英文中也有「A-Tail」(帶尾巴的a)、「monkey tail」(猴尾巴)和「asperand」等別名。在電子郵件地址中,它是使用者名稱和郵件伺服器的網域名稱之間的分隔符,該用法也有時被延伸除電子郵件外的其他網路服務,用於標識在該伺服器上的身分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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