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發布新聞稿,宣布政院通過目前尚未完成組織調整的「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環境部與各該所屬三級機關(構),以及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含行政法人)組織法」草案及《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修正草案等49項法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人事總處指出,本次通過法案目標,是完成行政院組織調整,讓有政府、會做事的政府組織架構及功能運作更合理、更有效率。
另因應環境變遷、國家整體發展及積極回應各界關心議題,經行政院相關部會間多次討論後定案,配合環境政策由以往污染管制轉變為預防管理,同時彰顯對空氣污染防制與資源循環等議題的重視,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改制為環境部,並新設「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及「環境管理署」。
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健全土地管理及國家公園保育能量,內政部營建署業務調整為「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交通部觀光局改制為觀光署,將以「觀光立國」及「觀光主流化」為發展願景,提升觀光品質與拓展國際能見度;參酌國際核安管制機關的組織設計,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調整為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
至於「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及「環境資源部」機關名稱修正為「經濟部」、「交通部」及「環境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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