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1圖秒懂!「防疫補償金」如何領?    確診居家照護可領「7天傷病給付」
確診居家照護可領「7天傷病給付」。(圖/民視快新聞)

台灣本土疫情日益嚴重,昨勞動部放寬勞保傷病給付規定,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在「居家照護」的隔離期間,只要因不能工作而無法取得原薪資者就可申請,《民視快新聞》整理出5項相關問答集,提供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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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診者染疫後進行「10+7居家照護」,是否可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只要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新冠肺炎,無論是醫院治療、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只要是因為不能工作導致無法領取原本薪資酬勞,從第4天開始就可以《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二,傷病給付金額
最高投保級距為45800元,若以10天居家照護計算,可領到7天的普通傷病給付,約有5343元。

三,領防疫補助金對象
進行居家隔離、居家簡易、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的「接觸確診者」,或是為照顧無法自己生活的隔離者之家屬,每人可日可領1000元,前提是隔離期間沒有領薪或領其他同性質補助。

四,確診者不能領防疫補助金嗎
但如果是「接觸者」或「照顧者」在居隔期間確診,可改為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和原先每日領的1000元防疫補助金不衝突。

五,居隔「3+4」可以領取補助天數?
前3天可請領補助金,後4天若快篩陰性後外出,就無法請領,補助金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國定假日、週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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