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疑偷窺房客 僅罰3000元當事人難接受

碰上外送員潛入民宅偷窺,只被依《社維法》裁罰3000元,這讓房客無法接受,至今耿耿於懷!家住北投1名女房客,2年前碰上1名外送員,爬到租屋處隔著氣窗偷窺,這讓女房客嚇得報警,無奈2年後結果出爐,礙於外送員沒有使用攝影器材,沒有涉及《刑法》,只遭到《社維法》裁處,這讓當事人十分錯愕。

更多新聞: 外送員疑偷窺僅罰3000元 房客難接受

外送員騎車來到北投一棟公寓,直接走上樓,卻疑似潛入民宅偷窺,這讓剛洗完澡的女房客,簡直驚慌失措,當事人租屋處必須經過一個停車場,才能進到她家,外送員熟門熟路上到2樓,讓當事人嚇得報警。

外送員疑偷窺房客 僅罰3000元當事人難接受

前年(2020年)11月,發生在北投這處民宅,樓梯設在大樓後方,必須沿著後方停車場,才能進到租屋處,碰上外送員涉嫌偷窺,房客報警後,等了2年,結果讓她無法接受。

發文強調,至今仍因為他沒有受到法律制裁,耿耿於懷,還原當天沒有叫外送,清晨5點被外送人員闖入租屋處爬到氣窗偷窺,透過貓眼看到他,還躲在樓梯角埋伏,後來警察找到人,他謊稱在等單太無聊,所以隨便進出別人的公寓,警察也說因為他沒有使用針孔攝影機拍照,或是錄影偷看,不構成犯罪行為,讓她非常錯愕。

外送員疑偷窺房客 僅罰3000元當事人難接受

永明派出所副所長賴怡蓁說,「吳男到案後辯稱並無偷窺,惟對於為何窺探他人租屋處支吾其詞,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83條,依法裁處。」

礙於法律規定,《社維法》83條故意窺視他人隱私,雖然最高可處6000以下罰鍰,但外送員最後只被罰了3000元,實在罰得太輕,讓當事人擔心再犯,只好公開po文,提醒房客多注意。

(民視新聞/黃國誠、羅執中 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 全國額度最高!這縣市75歲以上長者打疫苗 5月31日前送2,000元禮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