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萊劑釋憲案宣告政院合憲 蘇貞昌:可見中央政府做的是對的
蘇貞昌表示,可見中央政府做的是對的。(圖/民視新聞)

台北、桃園、台中、嘉義、台南5個市議會,於前年通過萊劑零檢出自治條例,禁止所轄區域販賣萊豬,但被行政院涵告無效,5市議會申請釋憲,憲法法庭於昨日判決政院合憲。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4)日受訪時直言,可見中央政府做的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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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豬於去年元旦起開放進口,而行政院2020年12月31日宣布,相關的地方自治條例若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因此,台北市議會、台南市議會、台中市議會、嘉義市議會、桃園市議會聲請釋憲。昨日憲法法庭判決政院合憲。

蘇貞昌今日出席「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工程動土典禮」受訪時表示,可見中央政府做的是對的,台灣以經貿立國應該要更有信心,遵守國際規範,同時依科學證據,並且從各方面來保衛國人健康,所以感謝憲法法庭做這樣的判決決議,也會更嚴謹、更努力守護國人食品健康。

憲法法庭昨日說明,本件所涉含萊克多巴胺之肉品(下稱含萊劑肉品),既為食品,也是商品,且為中央許可進口之合法貨物,自亦應受憲法第148條規定之保障。

憲法法庭指出,查聲請人均以自治條例禁止含萊劑肉品之販售(賣),並均定有罰則,從而完全阻絕萊豬進口商於各該地方之買賣等商業行為,也阻絕各該地方消費者之自主決定是否食用、相關廠商的自主決定是否使用含萊劑肉品,其規範效果,已近於宣告含萊劑肉品於其轄區內為非法商品,聲請人各該自治條例之限制、處罰,明顯具有逾越其轄區之管制目的及效果,因此和因地制宜之精神不合。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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