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款藏在冰箱!那瑪夏區長貪污近2千萬 還搬原住民習俗卸責
吳牧群收賄近2千萬。(圖/翻攝自吳牧群臉書)

社會中心/李國綸報導

高雄市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白樣.伊斯理鍛),任內利用職權向工程廠商索賄、收受回扣,總額將近新台幣2000萬元,事後否認犯行,還以原住民習俗卸責推託,今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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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吳牧群在2014年任內,以考察需要贊助名義向尹姓廠商索賄6萬元;在2018年12月期間,雖已當選第3屆區長,但還沒就職就以工程契約作為對價,收受陳姓包商60萬。

透過陳姓包商,吳牧群向董姓、林姓包商借款880萬元,儘管對方多次催討相關憑證,吳牧群表示無力償還,要對方以尚未結算或後續承攬工程收取的回扣抵債。共計吳牧群收得工程回扣現金1034萬7400元,暨抵償債務690萬6820元(合計1725萬4220元)。另收受李姓、薛姓包商回扣110萬8000元。

此外,檢方也查出,吳牧群當時要求陳姓包商把60萬賄款放進競選總部的冰箱內,他事後再返回總部取款,但取款過程全被陳姓包商委託徵信社人員拍照蒐證。法院認為交付6萬的尹姓廠商始終坦承犯行,情節輕微;陳姓包商轉為污點證人,更促其他廠商認罪,兩人獲免刑。另3名廠商被判8個月至14個月不等。

吳牧群透過陳姓包商向多家廠商收賄,審理期間卻始終否認犯行,只承認有收受陳姓包商的60萬元,但辯稱是幫區民借款,甚至以「原住民習俗」試圖卸責,法官認為他絲毫沒有反省之意,依貪汙罪、收取回扣罪共計5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

賄款藏在冰箱!那瑪夏區長貪污近2千萬 還搬原住民習俗卸責
吳牧群被判有期徒刑18年。(圖/翻攝自吳牧群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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