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巴拿馬長榮國際之爭!  弟弟張國明拿出錄影、章程打臉哥哥張國華
張國明今天委由律師黃福雄、謝承運出席記者會,並在會上公布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EIS)公司章程、10日股東臨時會錄影畫面打臉哥哥張國華。(圖/民視新聞)

巴拿馬長榮之爭延燒,「哥哥 vs. 弟弟」兩派為巴拿馬經營權撕破臉,特別是「弟弟派」接連出招,先是召開巴拿馬長榮國際股東臨時會,今天又舉行「張國明當選Permanent President」記者會,還拿出股東臨時會決議錄影、章程,狠狠打臉「哥哥派」張國華指控,強調股東會「程序合法、決議有效」,不論從實體、程序都是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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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上演兄弟之爭,「弟弟派」在10日召開巴拿馬長榮國際股東臨時會,「哥哥派」張國華大動作反擊,主張會議違反程序且無效。不過短短兩週,「弟弟派」再度出招舉辦「股臨會合法召開,選任張國明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長,以下簡稱PP)決議有效」記者會。

張國明今天委由律師黃福雄、謝承運出席記者會,並在會上公布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EIS)公司章程、10日股東臨時會錄影畫面打臉張國華。特別是錄影畫面中,現任星宇航空創辦人兼董事長、立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以及大房三子張國政等人以股東身分出席投票,最後在主席宣告下,由張國明當選PP。

黃福雄指出,EIS股東臨時會決議是實際召開,且錄影帶是貨真價實、如假包換的會議,這是千真萬確的事情,而會議結論也清楚表達:「PP章程明訂、股東決定」,也就是EIS股東會「程序合法、決議有效」,不論從實體、程序都是合法有效。

快新聞/巴拿馬長榮國際之爭!  張國明拿出錄影、章程打臉張國華:股東臨時會有效
黃福雄攤開EIS章程規定,指出第7條第9項規定,強調股東臨時會完全合法有效。(圖/民視新聞)


黃福雄表示,EIS在1975年由已故董事長張榮發成立,PP角色對外是代表公司、對內是股東會主席且負責公司營運,公司成立後一直由創辦人張榮發擔任PP。不過,2016年1月,張榮發不幸往生,造成PP一直懸缺,無法依照章程召開繼任人選,而正因如此公司也感到憂心。

隨後,黃福雄攤開EIS章程規定,指出第7條第9項規定中,若張榮發任職PP期間逝世,「依其遺囑受指派之遺囑執行人或委託人,在符合下列條件下,得執行屬於公司PP之職權。」也就是當張榮發過世,有遺囑執行人暫時執行PP職務,必須受限第7條第9項規定。他解釋,章程中明確規定,若無PP情況下,應立即召集股東會以選任PP,若董事位於原始管理終結後14天內召開股東會,任何股東均得召開此等會議。

黃福雄強調,遺囑執行人要以前述規定明文限制行使範圍,也就是當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只有14天內召開臨時股東會選任PP承擔重要職務,若沒有召開新任PP,而任何股東都有權選任召開PP以穩定公司營運。他也說,章程規定明文:「PP章程明訂,股東決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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