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2005年在中國大連拍廣告時墜馬,造成肋骨骨折,導致血胸和氣胸,她後續搭醫療專機,先從大連飛香港,再由香港飛台灣,休養一段時間才逐漸康復。雖然廣告廠商和經紀公司都表示,有為林志玲投保數千萬元的高額意外險,但通常意外險理賠項目只包括身故、殘障以及重大燒燙傷,就算有實支實付的骨折險,理賠金額也通常不高,另外還需加上無法工作的損失,因此後續保險怎麼理賠,也曾是媒體討論焦點。
據《鏡週刊》報導,林志玲在書中首度公開拍廣告墜馬的保險理賠秘辛,她寫道「經紀公司及家人對於誰該負責、誰該解決,有著來來回回的討論,當然也包括大律師的各種建議,覺得這個案件太受矚目,必須要訴訟索賠。因為當時還是小模的我,連基本保險都沒有。記憶中,我用了非常微弱的力氣說,都不需要,請大家放手,我會自己好起來。」,事後,林志玲臥床長達10幾天才搭專機飛回台灣,花了4個月不斷復健休養才重新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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