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一輛白色轎車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直接撞上對向機車騎士,騎士送醫搶救不治,羅姓駕駛因涉嫌過失致死罪被帶回。不過,傳出製作筆錄時,羅嫌一旁有警局高層陪同,甚至警員追問:「父親有無自殺傾向?」讓家屬當下感到氣憤。事後,警方更在媒體群組轉發羅男私人聲明稿,提到會協助被害人後事處理,絕無推諉卸責,引發外界眾怒。
新竹縣警察局28日召開記者會還原案發當時,儘管懲處3名幹部,但還是否認有任何「關說」。不過,曾任新竹縣警察局長的李謀旺與黃家琦都被懷疑為肇事者關說,儘管李謀旺否認、黃家琦發聲明自清,但「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連同新竹縣議員連郁婷,還是要求警政署徹查背後主使者。
警政署重新調查後,針對家屬質疑關說妨害公正調查部分,為昭公信並自清未有高階警官介入關心本案,將由局長以下相關高階幹部,主動提供通聯紀錄以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併案移請新竹地檢署參辦,調查有無其他高階幹部或友人介入關心或不法行為。另本案肇事者聲明書來源,經查確係許副局長之友人提供給許副局長供本局參考,並無其他動機意圖,亦未發現有其他警界高層指示或涉入。
警政署強調,該案相關人員行為不當、未能即時釐清案情,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影響警察形象,他們將要求各級主官(管)引以為戒,以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同時也針對楊局長因考監不周自請處分、許副局長原劣蹟加重為記過一次,而公關嚴科長維持申誡一次;另外,新埔分局長林英煌原申誡一次加重為記過二次;刑警大隊吳副大隊長記過一次。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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