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科技副總撞死人爆關說疑雲   竹縣議員告發控警涉瀆職貪汙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今天偕同新竹縣議員參選人彭致豪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告發。(圖/民視新聞)

虹科技公司副總羅姓駕車撞死機車騎士案,內政部警政署調查後加重懲處,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記過二次、新竹縣警局刑警大隊吳仁治亦記過一次。新竹縣議員連郁婷認為,副局長許豐統仍不願意透露羅姓肇事者聲明轉發給他之「友人」,顯然其心可議,今天她也偕同新竹縣議員參選人彭致豪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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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一輛白色轎車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直接撞上對向機車騎士,騎士送醫搶救不治,羅姓駕駛因涉嫌過失致死罪被帶回。不過,傳出製作筆錄時,羅嫌一旁有警局高層陪同,甚至警員追問:「父親有無自殺傾向?」讓家屬當下感到氣憤。事後,警方更在媒體群組轉發羅男私人聲明稿,提到會協助被害人後事處理,絕無推諉卸責,引發外界眾怒。

新竹縣警察局28日召開記者會還原案發當時,儘管懲處3名幹部,但還是否認有任何「關說」,而曾任新竹縣警察局長的李謀旺與黃家琦都被懷疑為肇事者關說,李謀旺否認、黃家琦發聲明自清,但「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連同新竹縣議員連郁婷,還是要求警政署徹查背後主使者。

警政署介入重新調查後,認為該案相關人員行為不當、未能即時釐清案情,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影響警察形象,他們將要求各級主官(管)引以為戒,以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同時也針對楊局長因考監不周自請處分、許副局長原劣蹟加重為記過一次,而公關嚴科長維持申誡一次;另外,新埔分局長林英煌原申誡一次加重為記過二次;刑警大隊吳副大隊長記過一次。

連郁婷今天偕同彭致豪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告發,她認為,從事發至今,牽連之警官雖然非常多,然而副局長許豐統仍不願意透露是什麼樣的「友人」將羅姓肇事者之聲明給他,而這位友人究竟是警界還是政界,仍為大眾所關心,更遑論副局長是要求下屬用警局與媒體溝通之群組轉發,此舉顯然是透過公部門資源,為私人謀利,顯已涉犯刑法第131條瀆職罪。

連郁婷質疑,若警政署或新竹縣警察局堅持,警方內部的行政調查無法要求警員提供通訊對話紀錄,她也希望透過檢調力量,向電信公司或者通訊軟體公司調閱相關紀錄,才有可能還原真相,給家屬一個交代;彭致豪也指出,關於警察的政風行為,由警察局督察科負責,在警察職權偵查中,僅限於貪污行為。換言之,督察科掌握新竹縣警察局所有的行政調查權。如果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持續不公布錄影,及調查許豐統副局長拿到的聲明書,究竟是哪位友人給的?

連郁婷強調,今日新竹縣警察局在此車禍案件中的各種失態行為,已經讓大眾對警察的公信力產生質疑。只有讓所有人曝光,才能建立一個不會關說、也不需要關說的警察工作環境;也只有讓所有涉案人士曝光,才有可能重建警察辦案中立的形象。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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