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被行政院黨產會在2019年認定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而和中廣追討約77.3億元,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則提出,李登輝、劉泰英在1988年至2000年間掌理國民黨經濟投資,國民黨相關資產也由他們2人負責處理。
中廣提出告訴,指出1999年出售的仁愛路土地疑似賤賣,同年用以高價購入松江路和林森路2筆土地,並指出懷疑其中賣地獲利,用高買差額疑有佣金回流到劉台英掌管的台綜院,涉嫌背信罪。
關於仁愛路土地部分,劉泰英遭起訴後獲判無罪,松江、林森土地金流部分,並沒有流入李登輝、劉泰英本人或親友的帳戶中,檢調認為罪嫌不足,且李登輝已過世,依法不起訴,因全案超過10年追訴期,劉泰英同樣不起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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