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柯以柔嫁給郭宗坤後,兩人陸續育有三名子女,婚姻生活甜蜜幸福,也曾大方在社群上曬出全家福合照,不料郭宗坤卻在2017年被媒體拍到曾兩週內到女員工家過夜三次,並且還隱瞞柯以柔多次出國,因此柯以柔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除婚外情之外,柯以柔也控訴郭宗坤婚前欺瞞真正的學歷資訊,令她陷於錯誤而交往結婚,嚴重傷害兩人的互信基礎,且在她與母親合力購置新居,柯以柔隨後提出「夫妻分別財產制」,郭宗坤多次無正當理由拒絕同居,柯以柔因此訴請離婚。
3年前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准離婚,且郭宗坤需賠償40萬元,他不服提出上訴,高院法官認為,郭宗坤未善盡與配偶協力照顧家庭,婚後多次傳出桃色緋聞仍未謹守男女交往分際,認定其「嚴重撕傷婚姻關係基礎,踐踏柯以柔當初對婚姻幸福美滿生活的想望」,判准離婚,且兩造婚姻破裂可歸責於郭宗坤,因此他須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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