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和2歲童恩恩染疫病逝,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當時透過衛生單位許可才可以派救護車是中央指引,若侯友宜說法有錯,導致執行疏漏,是否有相關罰則?羅一鈞回應,這個部分在6/13就有說明過,去年6/1頒布的新冠緊急救護指引就有提到,民眾若快篩陽或是確診者,請求就醫派救護車,到119報案後,確認當事者是否有三種情況,包括意識不清,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悶或胸痛,只要符合任何一項,就由119通知最近的防疫專責隊,或是防護救護隊來出動。
羅一鈞繼續說明,出動過程中也要積極聯絡衛生機關來指定後送醫院,所以不是要等到聯絡完後送醫院救護隊才出動,這是副指揮官陳宗彥當時的說明,對於中央發布的指引,地方政府是有權調整處理,目前陳時中曾說初步看起來是沒有延誤送醫情況,羅一鈞再說明,4/16記者會被詢問時,陳時中就有詳細說明事發過程,當時有提到也許有需要檢討的地方,也會不斷精進做得更好。
羅一鈞表示,有蒐集到更多的資料,這部分會再做檢視,也會和相關單位討論。
指揮中心會後補充說明,內政部消防署2021/06/01函頒「消防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三級疫情警戒救護應變指引」。
當119受理民眾自述為「快篩陽性或確診者」請求送醫時,應先確認是否有下列症狀,符合任一項者,通知最近適當單位(防疫專責隊) 著標準防護(或以上)等級裝備前往,同時積極連絡衛生機關指定後送醫院。
(1) 意識不清。
(2) 喘或呼吸困難。
(3) 持續胸痛、胸悶。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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