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埔子派出所女警黃偲瑀昨天下午在巡邏時,恰巧在中正路與同德二街口發現一輛雙載機車紅燈右轉,立即開啟警鳴器,示意騎士配合停車受檢。沒想到池男拒不停車,反而加速鑽進小巷逃逸,在一處過彎時甚至把後座女友甩飛,但他依然加速逃離現場。
池男女友摔落在地,雙腳擦傷破皮,腳踝也輕微扭傷,走起路一拐一拐,女警見狀立即停車關心傷勢,並傻眼詢問「妳男朋友都這樣嗎?」。池男女友坦言聽到警員鳴笛攔查時,有勸男友停車,但沒想到男友竟然加速逃逸,連她也相當傻眼,更氣得詢問女警「妳有看到他車牌嗎?」、「可以開Double罰單給他嗎?」
女警最後開出紅燈右轉及不服稽查取締逃逸兩張罰單,並貼心留下個人資料給池男女友,表示如果後續要追究男友傷害等法律責任,願意幫她出庭作證。
依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汽車駕駛人於5年內違反本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池男直接騎走放生女友,女警傻眼:太過分了啦!(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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