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今(27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討拍,表示原本他開心騎著電動自行車趴趴走,沒想到半路遭到攔查,在警方查看車輛後依規定認定是非法改裝,讓他事後不僅挨罰,也無法再將車輛領回,無言表示「我沒有違規,也沒有超速,也戴安全帽,買來就這樣子哪裡改裝了?」。
原PO將罰單和電動自行車的照片全都PO上網,當網友見到「車輛本尊」後全都愣住了,因為那輛自行車不但沒有懸掛相關車牌,前後輪的輪胎全都加粗,還多安裝靠背墊,另根據原PO指稱,這輛車最高時速可達50公里,讓網友傻眼說道「電動車還是要掛認證牌啊,你那麼高調,不抓你,抓誰?」、「扣車剛好而已,沒牌還上來討人罵」、「這是電動車?沒車牌?不然也掛個電動自行車」、「你控訴警方失當,自己不知道錯在哪?」、「沒裝就是違法啊...這個單申訴也不會過」。對於大票網友的批評,原PO也一一回覆「感謝指教」。
原PO騎乘自家的電動自行車上路,遭警方認定非法改裝,因此受罰。(圖/翻攝自爆料公社)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必須掛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才可上路,若未領用牌照行駛者,將處1200至3600元。此外,民眾也不能擅自加以改裝,若是為讓車速更快,改裝變速裝置按規定將罰1800至5400元。至於改煞車、鈴聲、燈光裝置等一般安全設備,也會被處最高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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