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林智堅就是論文原創者」! 競辦曝3證據:他符合寫作邏輯
林智堅競辦再拿證據,強調「林智堅就是論文原創者」。(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遭國民黨指控碩士論文涉抄襲,其中台大國發所的論文被指和余正煌雷同。陳明通與林智堅強調,林是原創、善意的提供者。余正煌昨首度發聲,表示「本人之論文均按照學術規範自行撰寫完成,未有任何抄襲之情事」。林智堅競選總部發言人黃韋鈞、委任律師黃帝穎今(28)日再提出3項證據,強調林智堅就是論文原創者,符合寫作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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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韋鈞今拿出3項證據強調林智堅論文是原創,第一,林智堅論文的第一人稱是「我們」,符合寫作邏輯,外界在看林智堅論文跟余正煌有部分相同的地方,其中一個相同部分就是講問卷使用,林智堅使用人稱是第一人稱,「我們設計這份民調是怎麼處裡的、我們設計原因」,因為當初競選團隊就是他的競選團隊,所以用我們第一人稱較符合邏輯。

黃韋鈞說,另一位研究生內容也是用我們,但這不是他得到的第一手資料,這是第二手資料,是林智堅提供的民調,不是他做的,他用我們就會很奇怪,因為不是他發送、設計,林智堅論文用第一人稱是較符合邏輯。

第二部分,黃韋鈞說,林智堅的研究架構也是符合寫作邏輯,他有提到依變項設計說明,也有解釋原因,而余正煌的研究架構並沒有依變項內容,但後面又有解釋依變項段落,「證明論文是林智堅自己撰寫、原創」。

黃韋鈞指出,第三,介紹2014年學歷部分,林智堅要做3個候選人學歷是否影響到選民投票與否,假設學歷越高越容易獲支持,撰寫也符合邏輯,但余正煌假設是選民會支持林智堅,3個學歷較低的會比較吸引高學歷選民,「不符合前面說高學歷吸引高學歷選民這樣的邏輯,前後有點相反,證明林智堅寫作較符合邏輯」。

黃韋鈞也說明,關於許明財學校名字網路資料都可以找到,林智堅是和指導教授陳明通討論要不要加入社區型大學,但因為其他因素改成只有校名,這是他們討論的結果,準碩士3個字也是討論出來結果,本來林智堅是要寫碩士班,但名詞可能對不起來,所以陳明通建議寫成準碩士,林智堅當時宣傳文宣都是寫台大碩士班,所以才有準碩士3個字產生。

黃韋鈞強調,林智堅已經提出具有法律效益的實質證據,故事背後原委也都向外界清楚說明,國民黨和外界不要一直再持續抹黑、造謠,林智堅就是論文原創者。

黃韋鈞也說,余正煌昨天的聲明跟他們一直以來的說法是相符合,陳明通也是用這樣的方式說明林智堅跟余先生在論文寫作都沒有抄襲犯意,相似的原因是陳明通教學跟指導論文寫作的方式,從頭到尾也沒有指責說他是抄襲,是國民黨說余正煌可能抄襲還檢舉,「我想他也是因此才提出聲明」。

黃帝穎則指出,上述這些內容透過公證法規定由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進行公證,可以確立時間點在2016年2月1日,早於所有人口試跟論文發表,在智慧財產案件辦理用公證方式推定當時原創是很常見證據方法,剛剛的內容計畫、論文內容在2016年2月1日已經存在,足以推定他是原創,出示的內容,包括第一人稱的問卷,民調是林智堅競選團隊內部擁有資料,他才是原始設計者,才可能用我們第一人稱來做研究內容,余同學也用我們顯然邏輯上林智堅才符合研究邏輯,透過公證法方式取得法律效力,這部分也提供給台大學倫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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