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房屋萬事通公社》發文,曬出與房仲對話截圖,只見房東希望主臥紗簾更新,書櫃維修、主臥浴百葉窗更換、枯樹清運、重新植栽的費用都要與原PO平均分攤,讓原PO相當無言,痛批「租約期滿,陽台上建商種的植物枯萎了,房東竟然要求我賠償清運和重新種植的費用,而且不肯交收房屋也不退押金,真的是吃人夠夠的」。
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討論,就有網友表示「當初租約上有加註這幾項嗎?如果沒,是我就不會理他了,亂扣押金提訴的他要拿出了會更多」;對此,原PO則表示「當然沒有加註,連陽台都沒有寫」;也有網友指出,房東以扣押金的方式,要求更換紗簾、百葉窗都是不合理的,表示「物品使用一定會有折舊,除非你故意用壞,不然也沒理由扣押金」。
其他網友也紛紛幫原PO抱不平,痛批「這樣押金都不夠賠」、「要這樣算的叫他房子乾脆都別租人,只想當收錢就好的爛房東」、「不用管它,就想敲盤子!噁心」、「問問他要不要拆掉重建,然後附全套裝潢外加廚房設備?」、「房東要不要乾脆請你把房子買下算了」、「合約上沒註明直接合約拿著找消保官,順便找國稅局看他有沒有報稅」、「他每月有沒有給你發票,如果沒有,去國稅局檢舉它逃漏稅,看誰虧的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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