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吳宗憲一身輕便,在經紀人陪同下步出台北高等法院,這回開庭,主要是因為多年前,一起合約糾紛,雙方對簿公堂。
藝人吳宗憲:「站的正行的直,人生永遠不要怕這一些,法院來就當作,來這裡開心聊天,就一個鳥事嘛。」
不改幽默本色,心情似乎放鬆不少!時間回到2011年,吳宗憲和蔡姓男子,簽了3年經紀約,但事後被對方發現,早在一年前,憲哥早就和另一人,簽了2年的獨家經紀約,引發雙包糾紛,蔡姓男子向吳宗憲,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一審判吳宗憲勝訴,二審改判敗訴,要賠570萬,雙方終於達成協議。
藝人吳宗憲:「和解和解那個我現場,這個法官很棒,他就說你就他很會喬啦,說哎呀你這個就放,我說不行我要告到底,法官給我們的感受,這種溫暖。」
纏訟10年多的合約戰,一來一往,算是告一個段落。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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