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吾殺警案掀起死刑討論,蔡清祥先前提到,目前死囚因聲請釋憲無法執行,司法院則說明,法務部執行死刑規則中規定「聲請大法官解釋尚未終結者,不得執行死刑」,司法院對執行機關法規命令尊重。
蔡清祥今日上午表示,有關死刑執行,只要法律程序完備依法要執行,法務部就會執行,自己也曾批准執行過2位死刑犯,「我是一個執法人員,一定會依法處理」。
對於外界質疑執行死刑規則,蔡清祥指出,2020年修正增訂要審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現在改為憲法審查,其實這是因應監獄行刑法修正規定有關死刑執行的規則,要法務部訂立之,所以法務部才沿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原來規定。
蔡清祥表示,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是1999年就頒定、2005年修正增加要大法官解釋審核,法務部是沿用這樣的審核執行案件的實施要點來訂定執行死刑規則,並非2020年執行死刑規則所創設。
蔡清祥重申,若有哪個部分不合時宜,法務部會廣聽大家意見,內部也有在檢討,隨時可以了解,「不合時宜的地方可立即來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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