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後的反思 員警開不開槍成難題

8月底,台南發生震驚社會的殺警案,造成兩名員警殉職,舉國哀悼,但事發後,更讓民眾關注的是,警方在遇上歹徒時,到底該如何自保,以往不少員警面對危機,因為擔心「寫報告」不敢開槍,儘管內政部強調,目前《警械使用條例》草案,已經在立院協商,會加速推動修法,但還是有員警擔憂,情況恐怕不會這麼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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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荷槍實彈員警,看見嫌犯從客運下車,立刻一擁而上,將人壓制。

員警有人拿著防彈盾牌,還有兩、三人舉槍警戒,殺害兩名警察的兇嫌林信吾,總算落網,員警也順利取出,被他搶走的警槍和子彈。

全台警方總動員,林信吾逃亡17個小時後,被上銬逮捕,從新竹帶回台南偵訊。

台南殺警案後的反思 員警開不開槍成難題

嫌犯全程低頭,不發一語,犯案時囂張的氣焰全無,8月22日,台南發生震驚社會的殺警案,中午11點多,民權派出所員警凃明誠和曹瑞傑,獲報追查失竊機車,沒想到兩人一路追到安南區一處公墓,就在分頭行動,短暫分開的2分鐘內,凃明誠先遇上埋伏的兇嫌,遭到殺害,警槍也被奪走,沒多久曹瑞傑趕到,雖然試圖開車衝撞嫌犯,卻不敵他疑似早有預謀,兩名員警先後殉職。

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涂明誠他因為有帶槍,所以他先下車,警用槍枝確實在現場我們沒有找到。」

案發當時,雖然警方第一時間就對空鳴槍喝止,但最後,唯一一把警槍和18發子彈,都被持刀的嫌犯奪走,事後嫌犯毫無悔意,供詞避重就輕,引爆全民怒火,不過就在民眾紛紛哀悼兩位殉職員警的同時,也對事件背後,警方的值勤現況提出質疑。

台南殺警案後的反思 員警開不開槍成難題

民眾說,「即便是遇到這麼危險的狀況,他們還要擔心說,今天開出的那一槍會不會影響到他們的未來。」、「開槍上法院,不開上醫院,這樣子的事情,我覺得可能制度上,可能還需要再稍微改變一下,讓他們更安全。」

警方追捕嫌犯,面對危險時刻,到底該不該開槍?一旦用槍時機沒抓好,不只可能被質疑「執法過當」,後續還可能面臨刑事或民事責任,這恐怕都是員警扣下板機前猶豫的原因,殺警案當天,內政部長徐國勇親自南下坐鎮,嚴肅喊話。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天理不容,人神共憤,遇有反抗,我們大膽使用槍械,決不客氣。」

警政署副署長林順家表示,「使用槍械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或是財損的案件,只需在工作記錄簿來撰寫。」

要讓基層員警吃下定心丸,警政署也在事發3天後,就召開記者會,員警執勤,若是對空鳴槍,沒有造成傷亡,或是任何財務損失,可以將詳細經過,以電子工作紀錄簿,代替書面職務報告,另外還有員警擔心的,如果因為開槍而吃上官司,打贏繼續當警察,打輸可能傾家蕩產。

警政署副署長林順家表示,「員警因公涉訟經費的補助,報由警政署來召開,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

就在警政署大動作開記者會,要員警大膽用槍的隔天,在台南學甲宅港派出所,立刻發生襲警案。

目擊民眾說,「他有拿刀。」

藍色上衣的男子,說要到警局吹冷氣,被拒絕後,拿著兩把菜刀,朝員警步步逼近,員警把他引到空曠地方,設法拉開兩人距離,先對空鳴槍,要他把刀放下,但男子不聽警告,最後員警連開13槍,成功喝止嫌犯。

宅港派出所警員表示,「都是往他的非致命部位去做射擊,就是小腿跟雙手,他就有把我的戰術三寶的觀念聽進去了。」

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他先拉開安全的縱深距離,然後大膽正確的使用槍枝。」

5天內,員警兩度遭受歹徒攻擊,警局除了加強戰術訓練,來提升敵情觀念,台南市警局也對開槍的員警李峻安,記功一次,似乎就是想呼應,警政署鼓勵員警,正確合法用槍,不過情況真的這麼樂觀嗎,有退休員警認為,事情沒這麼簡單。

台南退警府城協會理事長林坤誠表示,「這個法案在立法院躺了三年了,有沒有修改過?沒有修改,現在又發生殺警案,現在在講這種話,全國的所有警察你看,會相信嗎?」、「台灣警察就像被拔了牙齒的老虎一樣,嫌犯覺得警察不敢用槍,我拿刀捅你剛好而已。」

員警的擔心,也不是沒原因,一旦殺警案風波過去,是不是還能真正大膽用槍,畢竟還是得等修法通過,才能真正放心,可不想被一顆子彈鬧的官司纏身。

台南退警府城協會理事長林坤誠表示,「槍法比較沒那麼準的話,你要打他的腿,萬一打到心臟,那變成你必須要負起賠償跟刑事責任。警察往往是要回去變賣家產來賠償。」

台南保大小隊長姜俊男表示,「事後的賠償是長官要支持我們,不要讓員警自掏腰包來付錢。」

有開槍就有風險,讓不少員警寧可只用辣椒水,殺警案人神共憤,但事件本質還是得回歸體制問題,過去員警要開槍,有好幾項條件,狀況不好拿捏,因此立法院展開修法。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警械條例行政院會通過後,已經送到立法院一段時間了,讓警察能夠適當的,不受各種方面有壓力,能夠好好地使用警械。」

《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民國109年5月8日,送到立法院,經過審議後,同年底完成初審,等待立法院下個會期,加速通過,而修法重點,明定警員執勤,生命受到威脅,但無法有效使用警械時,可以用其他物品代替,同時也放寬警械使用範圍,如果員警發生爭議案件,內政部研擬召集專家,組成調查小組,提供意見,一旦人民提出求償,也能依國賠處理。

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為了強化我們員警執勤的安全,結合的勤務裡面,其中有一項必須要配槍的,我就要求我們的同仁一定要配槍執勤。」

一般交管、交通稽查,原先不需要配槍,現在只要主管同意,也能視情況,授權配槍,但怎麼做才能讓員警開槍時,無後顧之憂,起到嚇阻嫌犯的作用,未來得持續推動,讓員警執勤不再綁手綁腳。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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