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林信吾「無矯治可能」 台南殺警案偵結求處死刑

發生在上個月(8月)22日的台南殺警案,台南地檢署以最快速度,短短16天就偵查終結,檢察官並指出,凶嫌林信吾從最低管制的外役監逃脫,顯見監獄的矯治對他並沒有效果,認為他沒有矯治可能,而且惡行極為嚴重,依強盜殺人、殺人、妨害公務等罪,向法院求處死刑,台南地檢署將在下午2點30分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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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9月5日)在上百名警察的列隊下,遭到砍殺的台南第二分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走完人生最後一程,而檢方也加緊腳步,只花了16天的時間,偵查終結,以殺人罪嫌起訴凶手林信吾,並具體求處死刑。

認定林信吾「無矯治可能」 台南殺警案偵結求處死刑

上個月22日,兩名員警原本是要去查贓車,當時循線找到安南區的北汕尾三路,根據南檢調查,凃明誠先下車尋找贓車,躲藏在後方的林信吾,聽見凃明誠與曹瑞傑的手機通話說找到機車,擔心自己會被一併查獲,起了殺機,聽見警笛聲更為了奪取警槍防身,砍殺凃明誠,導致他身中17刀,曹瑞傑趕到現場後,巡邏車先遭到開槍射擊,曹瑞傑下車察看凃明誠傷勢,也遭到林信吾狠砍38刀,最後兩人都因為失血過多、臟器被刺等,不治身亡。

認定林信吾「無矯治可能」 台南殺警案偵結求處死刑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引用《論語》顏淵的「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強調國家以法律明文承諾對情節最重大罪刑施以死刑制裁,慘劇發生就應履行承諾,並認為被告只為了逃脫奪槍就殺警,應該以極刑回應他的惡行,也認為他從外役監逃脫,客觀上沒有矯治的可能,向法院求處死刑。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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