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流傳的「台灣罵人價目表」列出台灣人常說出口的罵人詞彙,其中被視為台語發語詞的「幹」是0元,其他像是「米蟲、王X蛋、敗類」等罰款金額從2千元至3萬元不等,「XX娘」要付出8萬元代價,比較少見的罵人「特殊性關係」則要賠100萬。
不過,許多人也好奇這份價目表是否為真,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台東一名蔡姓男子前年10月在住處以台語辱罵董姓女子,包括「五字經」、「討客兄」、「不要臉的臭女人」等髒話,甚至說出「要找人對付妳」、「跟妳輸贏」、「讓妳身敗名裂」,導致董女心生畏懼因此報案。
在刑事上,台東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蔡男拘役40天,另外,董女在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依網路上所整理的法院判決「罵人之價目表」請求賠償,列出五字經8萬元、「婊子」等同「討客兄」6萬元、「不要臉的臭女人」2萬元,要求被告賠償共16萬元。
董女在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依網路上所整理的法院判決「罵人之價目表」請求賠償,要求被告賠償共16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對此,蔡男未出庭答辯,而法官依董女出示證據資料所示,認定主張為真,但未採用網傳罵人價目表定奪賠償金額,而是依據兩造身份、經濟地位、年紀、品行、教育程度、職業、侵權行為、社會地位、經濟財產狀況、犯後態度、被告未與原告達成和解等,認為董女確實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判賠被告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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