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彰化名店「不二坊」 2年賣上萬盒不法獲利近600萬
有民眾仿冒彰化名店「不二坊」蛋黃酥,2年賣上萬盒不法獲利近600萬。(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中秋前夕各大知名糕餅都大排長龍,保二總隊刑大偵一隊日前發現,有民眾在臉書團購社團及網拍平台等銷售彰化名店「不二坊」的蛋黃酥,以代購與團購為名,卻將來路不明的蛋黃酥魚目混珠於仿冒包裝盒中販售,經保二刑大調查,仿冒商標包裝269件,粗估近2年來共賣出超過上萬盒,不法獲利近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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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前夕為各大糕餅業銷售旺季,知名排隊糕餅店訂單滿載、供不應求,因此衍生許多代購與團購業者,對外聲稱可透過特殊管道大量訂貨,免去消費者排隊辛勞、彌補搶購向隅的遺憾。經查,自稱代購的業者,多自行印製與知名糕餅店相同包裝,其中貨品的進貨管道不明,以相似包裝,出貨給參加代購的民眾,惟貨品的來源及成分不明,更是食安隱憂。

警方日前持彰化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在彰化市中山路等2處倉庫,查扣仿冒「不二坊」商標包裝共計269件,查涉案人自109年間開始販賣,至遭警查獲期間,共賣出超過上萬盒,不法獲利合計近600萬。全案將依涉嫌違反刑法詐欺罪、偽造文書罪及違反商標法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一般知名糕餅業者,對銷售管道、銷售方式均各有管制,以確保大部份顧客購買權益的公平性,防止代購業者惡意購買、高價轉售;業者同時開立發票,消費者可經由日期、品項、數量相符的發票,初步驗證代購所提供的商品來源的正當性。

依據我國商標法第97條之規定,明知仿冒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也呼籲民眾於選購相關商品時,應向經銷據點購買,品質較有保障;警方也會持續加強查緝,取締非法保障合法。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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