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限縮公費清冠一號對象惹議 衛福部增列3適用條件
衛福部增列3條件可為清冠一號公費補助對象,分別是高熱不退、咳嗽明顯兼具喘症,還有咽痛嚴重飲食困難。(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召開台灣清冠一號公費補助對象研商會議,9月15日起公費對象限縮「高風險族群」,包含年齡65歲以上、慢性病患者等,不過引發中醫界和民眾抱怨。衛福部今(9)日緊急開會討論,決議增列3條件可為公費補助對象,分別是高熱不退、咳嗽明顯兼具喘症,還有咽痛嚴重飲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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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福部昨日發布公文表示,9月15日開起65歲以下、12歲以上的民眾沒有重症風險因子,要自費1500到2000元買清冠一號。這項新規引發中醫師公會不滿,批評這是「突襲性公告」、要患者自求多福。

衛福部今日發布新聞稿說明,為提升公費補助「台灣清冠一號」藥品治療效益,衛福部於7月4日召開「『台灣清冠一號』公費補助對象研商會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遂依開會議結論,修訂發布「公費COVID-19治療用台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並自9月15日生效。

快新聞/限縮公費清冠一號對象惹議 衛福部增列3適用條件
衛福部修訂發布「公費COVID-19治療用台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並自9月15日生效。(圖/民視新聞)

衛福部指出,上述補助方案經中醫師公會全聯會9月8日提出建議意見,經中醫藥司9月9日上午與政務次長王必勝開會討論,考量中醫診療特性,原第二點適用條件之公費補助對象增列第(三)項「確診新冠肺炎呈現任一中醫急迫病勢:1.高熱不退(體溫39°C以上持續2日);2.咳嗽明顯,兼具喘症;3.咽痛嚴重,飲食困難。」;12歲以上(孕婦除外)符合前開條件症狀者,均可由中醫師開立公費台灣清冠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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