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開在二林鎮的小巷弄內,但停下來過不去,巷口外擋了一輛廂型車,駕駛按了喇叭示意對方,有車要出去,但一開始沒人回應,是沒人嗎?不對,一名婦人悠悠哉哉的出現,手上還提著袋子要放進車內。

被擋的駕駛對著對方喊話,但婦人只瞄了一眼,好像沒聽見,繼續搬她的東西。
民眾說,「叫警察來就冷掉了,也沒用啦!所以遇到這種的算你倒楣。」、「因為有些人你越給她按喇叭,她就會越故意,我們不如就自動下車幫她,幫她搬一搬可能會比較快。」
不少民眾認為,婦人把廂型車違停路邊,好像真的把馬路當成她家的,真是不可取。事後,網友也報警,警方獲報到場處理。
二林分駐所副所長李育全說,「檢視車輛停在入口處,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於交叉路口內10公尺處停車,處新台幣300~600元罰鍰。」

警方表示,巷口處違停最高罰600元,貪圖方便違停,如果不慎造成車禍發生,不是罰錢了事,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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