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和監理站人員在路口針對改裝車輛進行攔查,發現一名婦人騎得機車有問題。婦人的機車定位燈呈現藍色,與規定的白色或黃色不符,警方依法開出九百元罰單。但婦人說車子是公公買的二手車,不知道有被改過,還把先生和公公都叫來現場。對著員警大聲質問,原來婦人的先生是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的施姓法官。而在過程中,只聽見交通組組長不斷向法官夫婦道歉,反而是員警挺身而出,與法官據理力爭,也引發警方執勤上態度因人而異的爭議。法官誤買到改裝的二手車遭開單,原本只是九百塊罰單的小事,卻因為雙方對擅自改車的認定不同而起爭執,加上身份敏感,讓事情變得更複雜,有沒有違反法官倫理,施壓員警,法院已經著手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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