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安泰銀合併契約將到期 國票金:持續尋求併購機會
(圖/民視新聞網)

國票金與安泰銀合併契約13日終止,也意味合併案破局。國票金總經理蘇松輝表示,未能在期限內完成併購程序的最後一哩路,深感遺憾,將持續尋求併購機會,未來也不排除與安泰銀行重啟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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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2889)控與安泰銀(2849)行去年底分別召開董事會與股東會,通過雙方股權交易案,也向金管會遞件申請。不過,金管會今年1月27日考量財務健全、資金來源、併購綜效等有疑慮,宣布否准國票金併購安泰銀一案。由於雙方合併契約將在10月13日自動終止,意味國票金併安泰銀破局。

國票金發布新聞稿,蘇松輝表示,將銀行業務納入集團業務範疇是公司既定發展方向,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且為絕對多數股東所支持,尊重部分董事成員的不同意見,但在遵法程序上向來秉持最嚴謹的態度。

蘇松輝指出,本次未能在所簽定股份轉換契約期限內完成併購程序的最後一哩路,深表遺憾。將持續努力跟董事會溝通,積極尋求併購機會,在評估適當條件及程序下,未來也不排除與安泰銀行重啟談判的選項。

國票金表示,少數股東主張本案有金控法45條適用,而提起董事會決議及股東會決議合法性訴訟,致併購程序延宕,商業法院已在今天宣判訴訟案結果,由國票金取得勝訴,確認國票金與安泰銀行的股份轉換案,無金控法45條之適用,股東會程序及決議都合法有效。

國票金對此向商業法院表示感謝,為金控法適用範圍、利害關係人交易的認事用法等,建立標準,有助於未來金融同業併購案件減少不必要的紛爭,對國內金融整併業務具有重大貢獻,深具指標意義。

國票金強調,商業銀行是金控的基石,擁有金流平台,提供完整而多元的金融服務,在金融市場動盪之際,更顯示商業銀行的穩健特性。國票金將繼續以全體股東最大利益為優先考量,為擴大經營版圖及規模經濟,持續尋求可能的併購機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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