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認定蔡壁如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 德明科大決議撤銷學位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在德明財經科大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其中還有段被指抄襲北市議員簡舒培臉書,德明財經科大今(13)日說明,收到具名檢舉後依照學術倫理處理規定,經該校學倫會四次會議審理決議,認定該生之碩士論文確實有違反學術倫理並建議撤銷其碩士學位,本案亦經10月13日該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撤銷該生之學位,且決定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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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財經科大表示,今年8月13、17日分別接獲民眾具名檢舉該校資訊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蔡壁如之碩士論文「民意代表社群網站市政議題關注度討論」與他人發表雷同,疑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隨即依照該校「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規定」第四條由資訊學院院長召集校內外學者及法律專家共七位,組成「學生違反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學倫會)並審理之。

德明財經科大指出,經該校學倫會四次會議審理決議,認定該生之碩士論文確實有違反學術倫理並建議撤銷其碩士學位,本案亦經10月13日該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撤銷該生之學位,且決定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

德明財經科大表示,該校學倫會分別於8、9月共召開四次會議,並給予被檢舉人及其他關係人時間及機會提出書面說明及佐證資料,並邀請被檢舉人出席會議進行說明及答詢,充分保障渠等應有之程序權利。為維護審議之公正性與正確性,於調查審理過程中,所有參與本案調查之人員及關係人,均簽署保密切結書,同意調查審理過程中不透漏任何有關本案之調查資訊。

德明財經科大指出,學倫會審議被檢舉人及關係人所提書面資料,並經被檢舉人列席會議說明及答詢後,進一步釐清本案,同時參考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所界定之抄襲定義「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寫文字而未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者」,以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會議中針對檢舉人的11項未引用原出處之檢舉事由,其中有9項屬於該論文之第四章研究結果及議題探討與第五章結論與建議,經審視均未加以適當引註,有意圖誤導他人論述為被檢舉人自身研究所得之創見或成果。

故學倫會根據「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規定」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八條,經投票表決通過認定該生之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並撤銷其碩士學位。該校表示尊重學倫會的審議結果,若本案被檢舉人對結果有異議,得根據該校「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規定」第七條提出申復之救濟程序,以主張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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