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檢察署陳柏文檢察官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新竹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官及台北市刑大搜索日盛等期貨公司及林男、陳男、陳女等共犯住家共計18處所,並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集團成員共15人到案。
調查局勾稽相關金流並比對卷證資料發現,林男、陳男等期貨公司營業員,涉嫌勾結非法代操業者陳女等人,以代操投資期貨或借款等名義,佯稱保證返還本金,且每年可獲利10%至216%不等,招攬不特定人投資,實際上多數款項卻沒有真正用於投資,不法獲利超過11億元。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定陳男、林男、陳女等人違法吸金、違法代操等行為,違犯《銀行法》、《期交法》及詐欺等罪,今向法院聲請陳男羈押禁見,其餘共犯分別諭令3萬至15萬元不等之金額交保。另外,法院也裁定扣押涉案人土地建物1筆、銀行帳戶27筆及證券帳戶4筆。陳男假借代操期貨名義,誆稱保證獲利向投資人吸金,詐得十餘億元,群益期貨則是出面澄清,未受地檢署偵辦,且未有任何員工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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