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網友在《Dcard》寫下:「結婚後一起買房子,頭期款、房貸、裝潢、傢具等等都會各分攤一半。房子登記的問題,老公想要登記兩個人的名字,老婆堅持只能登記老婆的名字。」他進一步詢問原因,老婆則認為很多夫妻都是房子各項費用由老公全扛,房子照樣只登記老婆,說結婚後買的房子是共同財產,登記誰都一樣。
女方也堅持,要給老婆保障所以房子要登記老婆,如果不是登記在老婆名下會沒有「安全感」,這也讓男方相當傻眼,表示:「為什麼不能登記老婆和老公的名字,多登記老公的名字就不行了?」
不少人一看也全罵翻,直言「聽到安全感三個字就讓人翻白眼,女生要安全感,男生不用喔」、「記在老婆名下,老公又有安全感了?」、「不得不說,我爸以前把房子登記我媽名字而已,結果買第二間時,她在沒經過我爸的同意下,私自便宜的賣掉了第一間」、「就是自私而已」、「我支持登記你自己的名字,不用登記老婆的」。
不少內行人也建議,該對夫妻可以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預告登記」,防止不動產的所有權人,轉賣、設定抵押借款的登記,表示「建議共同持有,不然對方自作主張賣房就麻煩了,至少也要做預告登記」、「看到這種主動提需要安全感的時候,建議不是兩人名字就是預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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