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南市交通局資訊,本次公布違規地點分別有永康區4名、中西區1名、山上區1名、北區2名、南區1名、剩餘1名則在國道1號上,10名酒駕累犯的照片、姓名、違法事實等資訊均依法公布。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今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酒駕違規除了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累犯者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外不論車主是否知情,酒駕違規人所使用的車輛牌照依規定必須吊扣2年,等同車輛在2年間皆無法使用。
從公布的10人名單可見,竟然有酒駕累犯「醉」上國道。(圖/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提醒,酒駕新制吊扣車輛牌照2年,如有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情形時,更得沒入車輛。根據統計,自新法實施以來至今年10月31日為止,屬於台南市管轄,應處吊扣汽機車牌照的案件達3303件;交通局呼籲,車主應善盡保管車輛的責任,避免將車輛交由不適合的駕駛人使用,以維護交通安全,同時也確保牌照使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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