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時表示,《鏡週刊》今日刊出的系列報導,出刊前完全未向她本人查證,嚴重侵害她的名譽及隱私,除未盡到查證平衡報導,同時未經查證就草率出刊,違背了媒體倫理,以及司法實務的一些相關合理查證原則,她予以嚴正譴責。
高虹安指出,包含《鏡週刊》之前的爆料,也曾宣稱說有吹哨者提供資料,但這些資料的來源跟真實性確實十分可疑。高認為,這樣的電子檔案容易被竄改,「怎麼樣能夠去確定這個檔案是不是有經過偽造、變造?」
高虹安批評,竊取檔案的行為人士意圖也相當詭異,此人今天提出的是2020年整年份的薪資內帳檔案,但為何當時並未第一時間送交檢調單位,而是壓到了選舉前這麼白熱化的時候,去流出給對手甚至是媒體來進行相關的爆料,不禁懷疑說這個部分,是否是行為人士有對價關係、或影響選舉的意圖。
高虹安說,不管如何,這個行為人士如果被證實是非法來使用,或竊取這樣子的一個資料,甚至有竄改嫌疑,當然他也需去負擔相關的刑事責任,包含像是妨害電腦使用罪,基本上是有期徒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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