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公路「散落物處理」 新制上路不再「全民買單」

民視新聞/黃國誠 沈建宏 台北報導

全台15條快速公路,不時傳出,有散落物掉落,造成二次事故,公路總局派員前往排除,往往都是〝免費處理〞全民付費,但從12月1日開始,新制上路,公路總局移除快速公路散落物,將比照國道,一個車道,每半小時收取3千元,最多以兩個車道計費,上限2萬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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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管轄的快速公路,全台一共15條,過去頂多依設施物損壞賠償要點,來跟駕駛或車主求償,隨著案件量增加,公路總局決議收費,處理一個車道,每分半小時收費三千元,依此類推,最多以兩個車道計費,上限2萬4千元,比照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來要求用路人,把車上貨品繫好再上路。

根據統計,國道發生散落物案件數,2018年到2020年,每年大約四萬件左右,早在2019年,國道就祭出收費標準,如今公路總局比照辦理,不願繳錢還會強制執行扣押財產,就是要肇事者一人做事一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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