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張罰單,顯示遭到民眾檢舉,在7月中的時候行經新北淡水區的關渡橋,變換車道不依標線指示被開罰單,但是當事人朱先生根本沒到淡水,仔細看那照片機車顏色跟型號根本不是自己愛車,氣得決定申訴。
當事車主父親說,「車跟人都在這裡怎麼可能跑去台北違規,之後我兒子拿著照片去申訴,申訴之後也是經過3個多月,到現在都沒有回應,這件事情讓我們覺得很困擾。」
依照規定申訴,卻遲遲等不到回應,線上申訴遭駁回後,第2次又附上自己公司前的監視器畫面佐證,但3個月過去了,仍然得不到回覆,也抨擊警方行政效率很差。
新北市淡水分局交通分隊長陳昱叡說,「影像內車牌由於光源反射,導致員警誤植違規車輛車號,造成民眾不便深感抱歉。」
高市交通局裁決中心主任黃瓊珠說,「我們會跟淡水分局這邊再做聯繫,然後把這個案子,依照淡水分局的函文來做撤銷。」
民眾說,「應該也是要先改一下這個政策吧,檢舉達人這件事情也會造成警察誤開,針對申訴這件事情如果很麻煩的話,如果是我的話就會想說算了罰一罰就好,是滿冤枉的啊,都已經不清楚了還要檢舉。」
警方依規定對疏失員警懲處,證實是烏龍一場,但是這樣來來回回的申訴程序竟然花了3個月,讓民眾直呼真的太過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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