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店員詢問,婦人不斷求情,原來她偷了東西,但店家無法原諒她,因為這可不是第一次,供稱自己的貪心才會順手牽羊,警方進一步盤查,發現她手上緊緊抱住一個袋子,裡頭到底裝什麼,當時婦人偷完東西,準備要離開現場即時被店員攔住,警方獲報到場後,意外發現她包包內有300萬現金。
台北市南港區,這名71歲婦人日前到超商,偷了白米,這次改偷泡麵和2盒冷凍豬肉片,共347元,原以為缺錢吃飯才鋌而走險,警方清查她隨身物品,意外發現竟有300萬現金,她供稱當天早上到銀樓,把丈夫給她金飾賣掉,但並沒有馬上去存錢,而是先去行竊。
南港派出所所長林承緯說,「先陪同婦人至銀行存錢,再依竊盜罪,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儘管自已再後悔,偷竊就是事實,最後仍進了警察局,被依法偵辦。
更多新聞: 酒後擦撞爆「10人大亂鬥」 北市警派快打部隊速逮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