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台灣登山界「四大障礙」摔死 領隊率團輕裝硬攻雪峰下場曝光
秀姑巒山。(圖/翻攝自玉山國家公園官網)

社會中心/李國綸報導

「馬博橫斷」是台灣登山界共尊的四大障礙之一,山高路陡、稜線上斷崖嶙峋,吸引眾多資深登山客前往挑戰。王姓領隊收費帶團登山,儘管當時積雪且裝備不足,仍強行決定輕裝攻頂秀姑巒山,團隊裡一名張姓登山客回程不幸滑落重墜致死,王姓領隊在刑事方面一、二審被依過失致死等判2年;民事一審判賠死者妻小共346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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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從2014年起在臉書從事招攬登山隊業務,2019年規劃自3月12日至19日開團馬博橫斷登山活動,向每人收取團費8000元、保險費500元,合計8500元,同時擔任該登山隊領隊。活動當天上午,一行人從東埔登山口進入玉山山區,在登山口已經看到玉山北峰確有積雪狀況,領隊卻沒有重新要求備妥雪攀裝備,同天晚上有別支隊伍知道天候不佳決定撤退,他們仍繼續登山行程。

一行人14日來到秀姑巒山登山口時,看到沿途有相當積雪,王姓領隊知道隊員只有攜帶簡易型冰爪,仍貿然帶領無雪攀裝備隊員登山,強行決定帶領眾人以輕裝備上攻秀姑巒山;同日上午10時許,張姓隊員走在隊伍第5位,因僅穿戴簡易型冰爪,無法應付已佈滿積雪且經前4人踩踏過而冰化之步道,滑倒摔落崩壁死亡。

丈夫登山一去不回,妻子心碎提告,檢調發現王男在未經授權情況下,就在「攀登玉山園區開放登山路線聲明書」上偽簽眾人名字並提交;另外也沒有注意玉管處公布的資訊,向團員告知高山步道積雪狀況,更無視其他領隊告知天候不佳,執意帶隊上山。

台中地院刑事一審認為,王男有多年登山經驗卻一再違反注意義務,最終釀張男死亡,且犯後矢口否認、毫無悔意,嚴重缺乏領隊應有責任,考量事發有深入險境欲搶救,依偽造文書判4月,得易科罰金、過失致死判1年8月,經上訴二審駁回。

張男妻兒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民事庭認為,王男為登山行程領隊,罔顧得知山區已積雪,且明知隊員裝備不足,堅持帶領全隊行至秀姑巒山登頂口,更親眼見及山區積雪情狀,仍帶領全體隊員強行攻頂,終致張姓隊員於攻頂後回程行走在積雪山徑上,因而不慎滑落山坡致死,應負過失侵權行為責任。

法官認為,王男與張男應各負2分之1之過失責任,適用過失相抵規定,審酌雙方職業收入等,依喪葬、精神撫慰金,判定王男應賠償張男的3名妻兒分別為124萬8300元、122萬2500元、998300元,一共346萬9100元。


挑戰台灣登山界「四大障礙」摔死!領隊遇雪輕裝硬攻下場曝光
玉管處提醒山友,務必注意雪地登山安全。(圖/翻攝自玉山國家公園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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