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警專免購買需付15萬租金 為2坪地槓上!地主不服提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警察專科學校在研究室大樓旁有個後門,原本是車輛、老師進出,卻因為開門會壓到地主2坪多的土地,為了避免糾紛,學校封門,還考慮花754萬買地,但警政署認為,花了錢效用不佳,取消交易,但地主還是堅持要錢,法院判決,警專只要付15萬租金,但地主不服,提出上訴。

更多新聞: 低頭族當心!男童遊動物園「慘跌水池」畫面曝 人還沒上岸先救手機

警察專科學校總務主任洪國倉表示,「目前是上鎖中喔,上鎖中,然後現在雜草叢生,是因為校外土地,我們也不便去做干涉。」

門口這塊土地雜草叢生,鐵柵門用鎖頭牢牢關住,已經3年多沒使用,門後建築稱為萬芳樓,是警專老師的研究室。

警察專科學校總務主任洪國倉說,「這是原先的門,109年(2018年)我們就把原先,鋼筋混泥土的門拆掉以後,退縮到現在的鐵門。」

法院判警專免購買需付15萬租金 為2坪地槓上!地主不服提上訴

這裡是警專學校的後門,最早的時候斜坡是個車道,一旁小門人員可以進出,因為被地主抗議佔用土地,學校因此改建往內退縮,設立簡易閘門。但如果開啟鐵柱半徑,會壓到2.3坪的私人地,原本警專跟地主說,要花754萬買整塊地,最後因為經費問題,無法完成交易。

警察專科學校總務主任洪國倉說,「後來預算沒有法定程序,沒有去價購他就向學校提起訴訟。」

雙方發生糾紛的這塊地,是游氏宗親會,過去就和警專交涉,當時建立萬芳樓,邊緣多出36公分,警專也是有占用,花了365萬買下。而開後校門佔地,是第二次編列預算,警政署認為花錢的效用不佳,從後門外出會經過四塊私人土地,如果只買游氏宗親的地,其他地主又會怎麼想,但也因此挨告。

法院判警專免購買需付15萬租金 為2坪地槓上!地主不服提上訴

游氏宗親會法定代理人游先生說,「要提起上訴的原因就是說,你要跟我購買占用這些民間的土地,都沒有付租金,已經占了50、60年,怎麼警察專科學校,怎麼可以做這種事呢?」

警察專科學校總務主任洪國倉說,「法院判決,每個月要支付500元使用的費用,我們就按照規定在支付,現在在二審的訴訟中,我們就等司法的結果。」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游氏宗親會不服,提起上訴,這起糾紛案,還沒落幕。


更多新聞: 陳俞安墜桃園14米坑洞亡 體育署發20萬慰問金給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