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論壇《PTT》以「免費供餐是不是相當於隱性加薪」為題發文,談到自己一個月午晚餐大約花費6千元,若回到過去月領32K但有供餐的公司,「不就相當多了6K可以使用,這樣這份工作等同於38K但是不供餐的勞力工作欸」。
貼文一出,網友點出關鍵猛搖頭「但薪資高一點,轉職談薪的基礎也高不是?」、「公司供餐是為了減少員工用餐休息時間,很划算」、「我寧願拿38K」、「我多的錢可以買想吃的東西,員工餐很少好吃的」、「你也太奴了吧,竟然把免費供餐當變相加薪,你以前的工作到底是有多糟啊」。
有網友分享自身經驗,曾看過有人吃膩員工餐廳,最後還是自費在外面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也有網友分享自身經驗,「合理呀,我前東家也是供三餐,住宿都不包含在基本薪資,所以實際上少開銷差不多1萬/月」」、「看過員工餐廳的吃膩了最後還是自費外面吃」、「公司一日補助4餐,一天共230元,超爽的,現在還改成可以刷7-11,每個月都省至少3500到4000元」、「其實現在外食越來越貴,有供餐的確是福利之一了,但還是要看食物品質,如果太鹹或不好吃都像是在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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