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拿掃把「揮2下」趕鄰居!惹怒老婦「驗傷提告」耗1年終獲無罪
台南一名黃姓男子與鄰居李姓婦人吵架,拿著掃把「隔空揮2下」趕人,遭李婦提告傷害。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社會中心/林庭蕷報導

女星隋棠前陣子與鄰居鬧翻一事頻頻登上媒體版面,「千金買房,萬金買鄰」成為大眾熱議話題,台南一名黃姓男子與鄰居李姓婦人去年4月起爭執,他拿著掃把「隔空揮2下」趕人,沒想到李婦隔3小時後就醫,自述疼痛指數高達8級,堪比產痛,提出傷害告訴,黃男事隔1年討回公道,終於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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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這名黃姓男子與李姓婦人成為鄰居後長期不合,去年4月認為李婦太吵,影響他的電腦製圖工作,拿著掃把「揮了2下」趕人,李婦隔了3小時、晚間11點才到醫院就醫,自述疼痛指數為8,相當於產痛程度,而驗傷單也顯示,李婦左手有挫傷合併腫脹,提告傷害並附帶民事求償。

台南男拿掃把「揮2下」趕鄰居!惹怒老婦「驗傷提告」耗1年終獲無罪
黃男拿掃把「揮了2下」趕走李婦,卻遭對方提告傷害。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黃男的律師提出質疑,李婦自稱疼痛等級達到8級,卻遲遲不就醫,忍受3小時才到醫院驗傷,加上李婦當晚9點穿過兩家中間的鐵網圍籬,以不自然姿勢書寫,必然會刮到鐵網,無法認定是因黃男揮掃把而造成的傷勢,照片中也看不出李婦的左手有腫脹的傷勢。

台南男拿掃把「揮2下」趕鄰居!惹怒老婦「驗傷提告」耗1年終獲無罪
李婦稱疼痛等級達到8級,左手有腫脹傷勢。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認為,從監視器畫面無法看出黃男揮掃把是否有擊中李婦,若李婦被黃男揮掃把弄傷,怎會先後持續將手伸至對方住處,卻未有任何退卻、避免再被攻擊的舉動,而2人長期不合,李婦的陳述也可能因此誇大,最終判李男無罪,附帶的民事求償也因無罪而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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