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兌偽造美鈔逾千萬 蔣經國前侍衛官獲緩刑理由曝光
蔣經國前侍衛官洪篤昌案審獲判緩刑。(圖/達志影像提供)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曾任蔣經國侍衛官的洪篤昌與一名張姓台商,涉及於2016年間共同與多人不法合作,持假美鈔至兆豐銀行兌換超過千萬元,其中洪篤昌去年8月一審被判2年2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今(22)日宣判,考量洪男等人坦承犯行,已與銀行達成和解協議並依其履行還款等,均宣告緩刑,可上訴。

更多新聞: 郭文貴遭美控「詐騙10億美元」被捕後否認犯罪 北京回應了

全案源於2016年時,有人持假美鈔至兆豐銀行領走新台幣6600萬元,檢警調查後認定洪篤昌、張姓台商等人涉有重嫌,依偽造有價證券罪行起訴。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張姓台商2016年1月間,透過洪篤昌在內等多人,陸續轉交1490張百元面額偽造美鈔給一名張姓女子,由張女至兆豐銀行敦北分行,使不知情的行員陷於錯誤,將偽造美鈔存入指定外幣帳戶,再兌換成新台幣,給張姓台商等人花用。

張女後續又透過其他管道取得偽造百元美鈔2萬3000張,以相同手法存入再提領供花用。

二審判決理由指出,被告等人貪圖金錢利益,持偽造美鈔到銀行兌換,助長偽造他國貨幣犯罪及流通,擾亂社會交易秩序及國內外美鈔流通貨幣體系,造成損害不輕;但念在眾人於審理中坦承全部犯行,且與兆豐銀行達成「刑事緩刑協議」,且已履行一部分、其餘均依協議按期履行,加上洪篤昌等人犯罪情節較輕,考量犯罪情節、角色分工、兆豐銀行意見等均宣告緩刑。

高院今日依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判洪篤昌1年徒刑,緩刑3年;張姓台商1年5月徒刑,緩刑5年;張女2年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更多新聞: 快新聞/「台土友誼永存心中」! 土耳其駐台代表:台灣的溫暖讓我們重拾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