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報》報導,一名從日本回台灣的遊客3月21日從日本搭乘中華航空班機,降落松山機場入境台灣的時候,海關人員透過X光機掃描發現行李中有蛋品,在遊客的行李箱中檢查出10顆未申報的半熟蛋,當場切開檢查,由於蛋白與蛋黃皆未凝固,屬於違反規定,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3萬元。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副分局長歐陽瑋表示,日本屬於禽流感疫區,所以日本的蛋類並不能輸入台灣。不過對於一般蛋類來說有個通融的規定,只要是攜帶煮熟過後的蛋類,使其蛋黃以及蛋白完全凝固而且表面清潔就可以申報入境。只要是需檢疫的項目,未申報除罰款以外物品也必須銷毀。
只要是全熟的蛋類就可以入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一般民眾常常因為疏忽而帶了不該帶的東西出入境而受罰,以下整理了一些常見民眾會想攜帶出入境的東西:
一、所有的水果、蔬菜、鮮奶都不能攜帶。
二、所有的動物肉類包含加工肉類不能攜帶。(經高溫滅菌的罐頭或軟罐頭不在此限。)
三、電子煙以及煙油不能攜帶。
四、常溫調理包、湯包、咖哩包可以攜帶。
五、魚、蝦、蟹、貝製品經處理不含內臟可以攜帶。
六、泡麵可以攜帶但不可含乾燥肉。
真的不小心誤帶了或不確定東西可不可以帶回台灣,出關前請主動至檢疫櫃檯提出檢查,主動申報不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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