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射死狒狒一事,林姓獵人今日發出3點聲明說明事情發生經過。他提到,現場有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的人員、六福村的獸醫等等,但他們都是穿便服,不知道誰是誰,他有告知對方自己是在林務局這邊做外來種移除的人,也有告知對方使用的是自製獵槍,一開下去可能就沒辦法了,「這我都有說。而且我們的車上面也有貼標示,他們的人還有特別看一下,知道我們是移除外來種的獵人」。
從警局離開時,王得吉接受媒體訪問提到,今日是以證人身分過來,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不便多作說明。被問到作為現場指揮官,是否知道獵人是哪個單位請來?王回覆「不知道」。
至於是否知道林姓獵人攜帶的是獵槍?王得吉回應,「我不知道他是獵槍,如果我知道他是獵槍怎麼可能讓他那個(開槍)。」
針對獵人聲明,桃園市農業局專委劉秀卿下午提出聲明,(獵人提到)在他們共同的捕捉時候桃園市農業局有參與。對此,劉秀卿說問了市府相關同仁,只有昨天早上12點半的時候在富岡機場後面附近有遇見,雙方僅表示身分,「對方(獵人)說是林務局的人,那我們說是農業局的人,但並沒有邀請他們加入捕捉行列、轄區,這部分可能是獵人自己認知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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