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中天「不予換照」遭撤銷 NCC:法院不尊重專業將上訴
中天新聞台2020年間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違規嚴重等,決議「不予換照」,中天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宣判撤銷原處分。(圖/取自中天臉書)

即時中心/劉芳妤報導

中天新聞台2020年間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違規嚴重等,決議「不予換照」,中天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宣判撤銷原處分。NCC今日表示,對於判決感到意外且表達遺憾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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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電視台被NCC認定大股東直接、間接介入新聞製播,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2020年11月決議「不予換照」,中天新聞台因此下架。中天新聞台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今日判決,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作成之不予換照行政處分。

另外,中天新聞台提出國家賠償,要求NCC賠償停播損失79億餘元,北高行認為,中天電視台訴請撤銷原處分部分為有理由,但請求命NCC作成准予換照處分部分,仍待NCC依判決之法律見解重為審議後,作成適法決定。合併請求損害賠償部分,因換照申請應否許可,尚待NCC重為審議,此部分請求無理由,因此駁回此主張。

NCC今日發布聲明指出,對於判決感到意外且表達遺憾,本次判決北高行同時駁回中天電視公司主張該會應作成換照處分及國賠請求,NCC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

NCC指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駁回申請且不予換照之行政處分,主要考量如下:1.該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2.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3.聽證會證實該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4.無法證明可以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不當干預、5.該台103年換照時,NCC即予以警示並附加附款,惟仍無法有效改善,甚難確信其能改正過往違規情事等,經委員會議通盤考量,並踐行嚴謹的行政程序後決議作成處分。

NCC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設定期換照制度,是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新聞專業倫理及公共利益的機制。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之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

NCC強調,廣電新聞媒體具公益性,涉及公眾資訊接收自由及社會公共利益,對北高行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專業判斷,該會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持續督促媒體落實法遵,完善我國廣電產業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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