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吊臂墜軌道仍發車害林淑雅枉死 家屬:中捷應負賠償責任
興富發建設及相關營造廠、中捷公司向事故受害者家屬鞠躬道歉。(圖/台中市法制局臉書)

即時中心/劉書旋報導

台中捷運10日發生建案施工吊臂掉落中捷軌道,造成1人死亡、10人受傷的工安意外,對此台中市法制局今(12)日邀受害者家屬與中捷公司、興富發建設代表開會了解家屬需求,罹難者林淑雅家屬代表律師何志揚表示,除了將追究營造業者責任外,中捷公司在吊臂掉落軌道後,仍啟動車輛導致事故發生,也應負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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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建設公司在台中南屯區的「文心愛悅」建案執行塔吊拆除工程,10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拆除機鋼索斷裂,長40公尺、重3.3噸的機器吊臂從高樓落下,砸中台中捷運的鐵軌,一班列車在41秒後撞上吊臂,並在撞擊的7秒後才完全煞停,造成1死10傷的悲劇。

台中市法制局今日在臉書PO文表示,上午台中市府法制局商請交通局、社會局、都發局、台中捷運公司、興富發建設公司及此次事故被害人出席會議,傾聽被害人及其家屬因事故造成生活上、心理上、法律上的需求,由市府各局處通力解決。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此次事故,市府及捷運公司會勇於承擔,涉及法律上責任歸屬問題,也會尊重檢調單位及運安會的調查。今日召開會議,主要是要瞭解事故被害者的需求,進而協助滿足需求解決問題,至於和解問題,待日後事情告一段落後,再另為協商。

此次協商會議,有數名被害人及其家屬出席,其中何志揚表示,對於齊裕營造、興富發建設、宇球國際興業進行塔式起重機拆除作業造成的事故,會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何志揚強調,中捷公司對於吊臂掉落軌道後,車輛仍然啟動導致發生事故,該公司也應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事後台中捷運更應建立處理的SOP程序,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快新聞/中捷意外釀1死10傷 罹難者律師將追究「事故仍發車」責任
台中市府法制局邀集興富發建設、相關營造廠及中捷公司與事故家屬討論賠償善後事宜。(圖/台中市法制局臉書)

其餘被害人及家屬也在會中表達內心感受,並詢問後續工作、醫療、復健、保險理賠等問題,均由市府各局處、台中捷運公司、興富發建設公司逐一回覆。

興富發建設則由總經理范華軍代表出席,他表示,對於事故相關的法律責任絕不推卸,對傷患必盡最大的慰問及關懷。另外,中捷公司代表除了對此次事故表達歉意,也承諾會檢討改善,建立完整的SOP,增加緊急停車按鈕設備及加強人員教育訓練。

李善植說明,台中市府於去年已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及市府各局處建立「台中市重大社會案件被害人關懷聯繫平台」,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已先由平台各機關協助處理,市府各機關均為一體,會一路相伴,協助被害人解決各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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