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鐵局規定駕駛員達6個月以上未有駕駛經驗時,需經重新檢定合格才符合駕駛資格。但傳出有一名台鐵二線主管超過6月以上未有運轉列車經驗,卻駕駛故障列車返回樹林調車場,此外,2018年普悠瑪蘇澳新馬站出軌翻覆釀18死意外,就是由二線主管支援擔任第一線駕駛員。
對此台鐵局說明,經查該位二線主管有照駕,但超過6個月未檢定,已不具乘務資格,不得擔任駕駛工作。台鐵局在第一時間得知後,立即將該位主管先調離機務段,回機務處任非主管職,不得再有乘務情形。
台鐵局表示,另外本案已交由運安處進行調查中,如確認事實將予該員記過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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