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北市國小總務主任「1人劈腿7女」 校方、教育局回應了
長春國小總務主任吳承恩遭多人指控與校內多名女教師、學生家長外遇。圖為國小教室示意圖,非當事國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劉書旋報導

有媒體報導,台北市一名吳姓國小總務主任,過去任職中山國小期間外遇校內外老師、學生家長共7人。還利用擁有教室鑰匙的「職權之便」和外遇對象多次在校園內偷情,之後將性愛影片上傳到校內雲端硬碟後,遭其中一名外遇對象之一的女老師發現。事件曝光後,該校校方與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正在向該教師原服務單位查證當中,若事件屬實,學校將以涉及言行不檢對該師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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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春國小總務主任吳承恩遭多人指控過去任職於中山國小期間,與校內多名女教師、學生家長外遇,其中一名女子向媒體稱吳男同時劈腿7女,對象從老師、家長甚至是外校主管都有,還利用總務主任擁有職務之便,和外遇對象多次在校園內體育館後棟的樓梯間、學校附設幼兒園的午休教室、工友休息室、保健室「偷情」。

事後,吳男將自己與多名外遇對象的不雅影片「上傳到學校雲端硬碟」,被其中一名與他交往過的老師發現,意外揭露吳男劈腿多人,還「把校園當偷情場所」的行徑,事後有女子擔心影片被外流,更有人擔心自己感染性病,吳男元配得知該起事件後,更對多名外遇對象提告「侵害配偶權」。

對此長春國小今日回應,報導所稱的發生時間地點皆不在該校,目前校務運作正常,現在瞭解事件當中,由於在媒體報導前校方並未收到陳情,將立刻詢問當事人即其原服務單位調查事件是否屬實,若調查屬實,校方將依《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4、5、6款,依情節給予懲處。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則說,校方目前會向當事人的原服務單位瞭解報導內容,若查證屬實,學校可以依照《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依照當事人涉及言行不檢,致損害教育人員聲譽情節給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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