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鈺祥治療師透露,職能治療師遇到的困境,在現行的法規下,某些年長者行動不便,想要尋求職能治療幫助,但經醫師評估後條件不足以開立醫囑,就不能直接尋求職能治療,而要另外換個方式;職能治療師也不能大喇喇地掛上招牌,只能對需求者們說:「我是某某專家」。
林鈺祥治療師(圖中),透露修法通過的好處,能降低醫療耗能,讓更多人得到妥善的醫用資源。(圖/翻攝「蒼藍鴿的醫學天地 」YouTube)林鈺祥醫師透露,《職能治療師法》修法的主要訴求,首先是「維護民眾選擇權利」,市民依照自身需求,去尋得想要的服務,就跟找心理諮商師、運動教練一樣概念;第二就是「合法執行業務」,林鈺祥說明治療師負責項目有長照、幼童身心發展、職業安全等領域,礙於現行法規,沒辦法「合法性」提供服務;第三則是「降低醫療耗能」,很多爸媽不清楚長輩、孩子的狀況,這時如果有職能治療師介入,透過專業觀察,就能判斷服務對象是否該送醫,能夠讓更多人提早就醫,也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醫療浪費。
但是林鈺祥治療師也說,站在同業的立場,能理解反對修法的原因在於,職能治療師雖然有讀過醫學,但畢竟不是診斷專業,某些人會擔心找治療師,反而延誤就醫治療;也有部分人擔心,如果服務對象本身有疾病,但是治療師的專業度不足,可能會造成誤判。但林鈺祥也說,目前台灣的職能治療師已來到5000位,但無法以「正名」合法的去幫助民眾,希望能透過修法,來讓「職能治療師」變成一個正式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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