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雄苓雅區林森二路與興中一路路口,一名穿淺色上衣、深色長褲的阿伯,在斑馬線上忘我跳舞,引人側目,熱舞畫面也被拍下上傳,不少網友看了提出質疑,這樣到底該不該讓?若基於日前警政署修訂,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凡行人站立在路邊且距離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時,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都要暫停讓行人先過;若未立即暫停,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
交通部長王國材指出,會趕在6月底之前,以有一個新的標準出來為目標。(圖/民視新聞)而交通部長王國材指出,「斑馬線有人全停讓」為警政署提出的建議,但考量部分大型路口斑馬線相當長,如果行人仍在另一側遠端,車輛就要全停讓,恐造成交通壅塞,因此緊急喊卡;並邀集相關單位,討論新的方案和細則。至於新方案何時公布,王國材表示,會趕在6月底之前,「讓我們員警同仁在路口執法的時候有一個依據,會在6月30日以前,有一個新的標準出來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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